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交多少钱?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18:40:53
此两个问题发错了方向,发到了“前途就业”栏目,没有满意答案,现发来“法律”栏目,律师的答案总是比较精确。
1)没有提前一个月向厂方提出辞职,厂方就可以扣一个月工资吗?
2)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还要交费用吗?如果申请追讨3万元要交多少钱?
另,一件案情可以申请几次强制执行?比如有人欠我3万元,我申请强制执行只追回1万元。待过了两年,我知道此人又有钱了,但他并不主动还我,我是不是要再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应当按照《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的规定缴纳申请执行的费用,具体包括申请执行费和执行中实际发生的费用两部分。
2、《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12、13条规定,申请执行等费用,由申请人在提出执行申请时预交。第24条规定,申请执行费和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由被申请人最终负担。

一 辞职前虽然没提前一个月通知厂方,但厂方以此为由扣你一个月工资没有法律依据,因此厂方的做法是违法的.
二 申请执行案件,执行金额或价额在1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超过50万元的部分按0.1%交纳。执行费用在执行完毕后由被执行人支付.申请人无须支付.
三 一个案件只须申请执行一次就行了,如发现被执行人又有钱了,可请求法院继续执行而无须再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