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构成重伤害,但已经赔偿并犯罪情节轻微,是否有机会判缓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00:03:20
我的两个同事,在院庆的时候因醉酒打架,其中一个脸上受伤,经鉴定构成重伤害,事后一方积极赔偿,并且认罪态度良好。双方也无积怨和矛盾,受害方个人部门已撤诉。请问,这种情况下,是否能量刑上有所酌情轻判?是否有可能判缓刑?谢谢!

我是专门从事刑事辩护的律师,根据刑法规定和我的办案经验,你说的情况属于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不过,积极赔偿被害人谅解等,可以酌情从轻。具体到嫌疑人最终如何判决以及能否缓刑,关键在律师如何辩护了.建议尽早委托律师辩护.祝好运.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这种案情,双方和解,肯定对量刑有影响。
缓刑的可能性也不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