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误诊,我能否告院方? 应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4:19:28
我的家属在辽阳市一家市级医院检查病症,医院医生经过几天诊断后,告知我们得的是肺癌.并且十分肯定已经无法救治了,并在我们询问时显得十分厌烦,我们一度以为患者没救了.
在医院住了1各星期后,我们听信医院医生的话,把患者接回家“等死”!!!患者的病情日益严重,我们给他用了一些治疗肺病的中药,希望其活得久些。
用药一段时间后,患者病情好转!!!
我们有些怀疑是医院误诊。我们带患者到另一家市级医院复诊,这家医院叫“201”医院,院方在患者肺部并没有发现肺癌症状,听我们将其整件事情的原委讲清后告诉我们那种中药偏方不可能治疗好肺癌,是误诊。
现在患者以经基本康复啦!!!但第一家医院的误诊给我们这些亲友带来了长时间的悲痛和担心,院方的医生的态度也使我们十分不满!
我们是否可以告那家医院,给我们一些补偿?
我们在医院也花了很多钱来治疗“癌症”。
大家说我们是不是应该告?具体该如何做?
你们想一想:这是我们的患者好运气,并没有完全听从医生的、医院的停止治疗,患者才得以康复。我们必须给医院一些教训,如果再次出现这种情况的话,下一个患者就可能等待癌症发作死去,不再治疗,那就会死掉的!我们就是要医院注意一些,给他们以教训,深刻的教训!!!
谢谢各位!!我并没报太大希望能得到很多赔偿!我想要的是--医院和医生得到惩罚!!这可能吗??

告~支持~庸医害人啊~
我觉得应该保留就医的所有证据,如病例、处方、发票等~
提起诉讼,要求司法鉴定
要求赔偿就医费用及精神损失

你们可以去告,但是不要报太大希望。因为没有造成实际的身体损害,对于精神损失很难说有多少。
另外对于严重疾病的诊断绝对不能只相信一家医院的诊断。要多去几家医院看看。

像你的这种情况应该是误诊,你的病历上应该都有记载看病的过程,所以要保留好证据,这样才能告到医院的。

告Y的!!!
告的他们肺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