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件被扣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14:04:53
大家好:
我是一个在外的打工仔.前段时间经朋友介绍到一个工厂工作,经过面试合格.但老板说身份证要扣在他那里,工作了一段时间因为长期接触工业产品而感到身体不适,向老板提出辞工了.老板说没做过试用其,不能结算工资,我想也是的,就像他要回身份证,谁知道他竟然说我毁约,要罚500块才能拿回证件,我跟工厂也没有签定劳动合同.我觉得这是他在敲诈我.请教各位朋友,按劳动法我能拿回证件吗?可以到那些部门投诉?谢谢

居民身份证法规定
第十五条 ……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
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他们的行为已经构成非法扣押你的居民身份证。
据此,你可以向公安机关报告。他们会得到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