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退休金调整办法是怎么规定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11:28:54
根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2005年、2006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鲁劳社〔2006〕46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并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批准,现就2005年、2006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人员范围和时间
2005年调整范围为2004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
2006年调整范围为200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
2005年、2006年分别从当年的7月1日起调整。
二、调整水平和办法
(一)2005年退休人员的调整水平和办法。
对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按以下两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
第一部分每人每月按40元计算增加。
第二部分按2004年12月份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3.1%计算增加。
(二)2006年退休人员的调整水平和办法。
1.普遍调整。对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按以下两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
第一部分每人每月按70元计算增加。
第二部分按2005年12月份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5.8%计算增加。
2.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再适当提高下列人员的养老金:
(1)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每人每月提高60元。
(2)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提高40元,其中1949年1月1日至1949年9月30日期间参加革命工作、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提高80元。
(3)1993年9月30日前退休的人员(不含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每人每月提高20元。
(4)2005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按照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计算,下同)、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