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组织法中,关于地方法院院长任免的一个疑问!!!请帮我看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5:22:30
在省,自治区内按地区设立的和在直辖市内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主任会议的提名决定任免.

1.这句话怎样理解,可否举例说明.
2.省,自治区内按地区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是不是说地级市的中级人民法院?比如太原市,临汾市,大同市各自的中级人民法院?

1、北京一中院院长由北京人大主任提名,人大常委会任免。
2、可说这么说,按地区设立的中级法院与地级市的中级法院平级,目前还有不少“地区”这一级别,以后的趋势是都改成地级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