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实行的是首长负责制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15:03:06
各位好!
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与活动原则包括这么几个方面:民主集中制原则,法治原则,责任制原则,为人民服务原则以及精简与效率原则。其中责任制原则又可分为集体负责制和首长负责制(也叫个人负责制)。而无论集体负责制还是首长负责制都可以体现民主集中制原则。

我在这里问的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实行的是哪种责任制原则,即是首长负责制还是集体负责制。不是是否为民主集中制。

对了,顺便问问,最高人民法院的责任制形式。

最高人民检察院实行实行民主集中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三条 各级人民检察院设检察长一人,副检察长和检察员若干人。检察长统一领导检察院的工作。
各级人民检察院设立检察委员会。检察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在检察长的主持下,讨论决定重大案件和其他重大问题。如果检察长在重大问题上不同意多数人的决定,可以报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二条 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问题,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好像不是首长负责制吧

我国宪法根据各国家机关行使权力的特点和性质,规定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实行集体负责制,而各级行政机关和中央军事委员会采用个人负责制。这是符合这些国家机关的特点和性质的。

实行民主集中制
人民检察院对人大和上级检察院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