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紧急状态的一则材料分析题.请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1:06:40
根据《新华日报》2003年5月9日报道,2003年4月24日,镇江市政府把地处大市口的河滨饭店作为“定点”饭店,专门接受来自非典病例发生地区的客人。这一消息引起饭店职工的恐慌,并致使饭店退掉事先预定的400多桌宴席。
非典期间,我国的通常做法是,由政府指定某一医院作为专门接收并治疗非典病人的医院。由于开始时设备比较简陋,病房隔离不充分,可能会致使疑似病人传染上非典,产生伤害甚至导致死亡。

1、政府是否有权采取紧急措施?应采取什么类型或程度的紧急措施?
2、因紧急措施产生的损害应该由谁来承担?政府采取紧急措施时应如何保证公民的基本权利?
3、政府的紧急措施状态权利是否应受制约?如何规范政府的管理行为?

问题还不少,麻烦您了,帮我解答一下吧。很感谢了!

紧急状态
指一个国家正常的宪法和法律秩序、人民生命或采茶男权受到严重威胁的状态下而采取的一种保护措施

应该可以向国家索取赔偿

个人或其他权利主体的权利因国家或公共权力的行为而蒙受损害,可以以一定的方式向国家提出赔偿或补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