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向水体排放有毒污染物,能不能以公众投毒罪起诉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5:57:32
很多企业直接向自然水体排泄有毒污染物,导致水体里鱼类大量死亡,人喝了也会致病。这种情况里,可不可以以公众投毒罪起诉企业法人或操作人员呢?!

不可以公众投毒罪起诉企业法人或操作人员.
一是主体不符.法人(单位)不是投毒罪的犯罪主体.
二是投毒罪的构成必须是行为人故意实施了投毒行为.而企事业的操作人员排放有毒污染物不是故意实施的,而是按照企业的指令完成的一种职务行为.
但是如果企业排放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相关责任人要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 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不可以
只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水污染防治法来量刑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