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寝室的同学偷了我三百块钱.我就找了几个老乡,在晚自习下课的时候.租了一辆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9:19:37
我是一个在校的学生,已经19岁了.由于一个同寝室的同学偷了我三百块钱.我就找了几个老乡,在晚自习下课的时候.租了一辆车子把那个偷我钱的人架上了那辆车子,要他把钱还给我.后在用刀子威胁他在给一千块钱做补常,后来这件事情被知道了.我想问我们违反了我国的什么法律,严重不,我的几个老乡不知道其中的事情,就帮了我,他们有什么事情没!

首先你这样做是不正确的!你应该采取合法的手段去拿回你的钱!你这样做,会造成勒索威胁的罪行!你的老乡也同样要处罚,因为他们成了帮凶!具体情况你找下律师咨询!不过,你这个不算重罪,应该不构成刑事处罚!找学校老师调解下.问题不会太大!放心!

学校为了爱护自己的面子,会息事宁人的!
放心吧,大不了受点学校的处分,
以后注意点
做什么事经过大脑!
毕竟这是个法制社会!
不要抱任何侥幸心理!
300-1000之间是要受到法律的追究的!
你的态度一定要好!

几个人,已经形成了团伙,300-1000,又有敲诈之闲,你们算的上是个敲诈团伙了,当然你是主谋
建议:下次在有这种事情发生,直接找个黑点的地方给他一闷棍,让他在医院躺上半个月,让他得不偿失,你还没有责任多好,凡是想明白的再去作 年轻人

我觉得你好象有暴力倾向咯,从法律上讲,他偷的你的钱叫盗窃,而你门的行为从性质上就叫勒索,而且你还说把他绑上的车,这点还属于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安全,你们的行为性质比他严重,要是从道上说你们这叫黑吃黑,呵呵,最好和他私下解决,

你这是敲诈勒索 限制人身自由 看性质了 你这个应该不会重判的 以后注意



300
值得你拿刀吗?

谁也不再敢偷你的东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