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常委,它有什么权力或者是职责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5:37:11

常委是"常务委员"或"常务委员会委员"的简称,是常务委员会的成员。
一般来说,一个政党或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代表大会,如党代会、人代会、工代会、职代会等。由代表大会选举出若干委员,再由按照委员数1/5左右的数量推举出若干委员组成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即常委;常委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担负该组织的日常决策任务。
在我国现行地方政权中,中共党委、人大、政协、中共纪委等班子中,大都设有常委。军队党委也设有常委。
一般习惯上常委指党委常委较多。如:省委常委、市委常委、县委常委、区委常委等。
在20世纪80年代,中国共产党对“常委”的解释是“常务委员”,也就是一个委员会中若干特别委员;而各级党委是在委员会的基础上再设立一个委员会,即常务委员会,对“常委”的解释也就变成了“常务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会中不设立主任等领导职务,所有委员平级。

  常委会议事规则是地方党委常委会在议事和决策过程中所必须遵循的程序和规定。它以党章和《准则》为依据,对常委会的议事范围、常委会议题的确定、常委会的召开、常委会的议事和决定、常委会决定的执行与反馈等作出具体规定。是党内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建立常委会议事规则的目的.是为了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发挥党委集体领导作用,防止少数人说了算,从而实现党组织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

  党委常委会的议事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十个方面:
  (一)、讨论制订本地区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委决议、指示的具体实施意见。
  (二)、研究同级政府贯彻实施国务院和上级政府的决议、指示中的重大问题。
  (三)、讨论研究本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规划及其总体实施方案等重大问题,并提出决策。
  (四)、研究分析本地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党的武装工作、统战工作、群团工作情况,处理和解决这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讨论、制定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
  (五)、审批下一级党组织的组成。按干部管理权限,讨论、任免干部,向同级政权机关推荐重要干部。
  (六)、讨论和研究同级人大常委会党组、政府党组、政协党组提交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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