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遗产怎么分配 谢谢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6:20:15
老伴两位都双双去世了,有一套房子和几张存折,他们膝下有三个儿子和两个女儿,大儿子有一对儿女,其他儿女都是独生子女.(没有任何遗嘱)他们的第二个儿子尽力伺候了刚刚去世的老奶奶.
我真诚的想问问这种情况怎样处理遗留的财产!这事重要请相关人事斟酌回复 !

两老的财产分5份,几个子女一人一份。但在具体分配时二儿子可多分些,同时考虑其它子女有无生活不能自理或十分困难的情况,若有,也应适当多分。
  房子可以让子女自己协商,如果有人愿意接收,对其它继承人则按房款实际价格由房屋接收人给予补偿。如果没有愿意接收的人,则将房屋出售后的房款进行分配。存款则直接按以上原则处理。
  具体法律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

没有遗嘱的话,一般是法定继承。由三个儿子和两个女儿平分遗产。对于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子女,可以适当多分遗产。
《婚姻法》规定: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