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锡五是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05:01:06
在法硕考试的复习当中,我碰到了一个”马锡五”审判方法,我想知道他是什么人.

马锡五审判方式是以陕甘宁边区从事审判工作的马锡五命名的,这种审判方式是在当时的司法理念、制度和经验的基础上,总结、提炼和发展出来的较系统的民事诉讼模式。

其特点有四:1、法官全面调查取证,发现案件事实真相;
2、发动和依靠群众,调解为主,司法干部与群众共同断案;
3、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廉洁公正;
4、实行巡回审理、田间开庭等简便利民的诉讼程序。

马锡五审判方式包括三个有机联系的步骤:查明案件事实、听取群众意见形成解决方案、说服当事人接受。马锡五审判方式为当时广大老百姓所接受和推崇,并在以后相当长的时间内影响着我国民事诉讼程序的构造,其中许多具体原则和作法以后被直接运用于新中国的民事诉讼制度。

马锡五其人
马锡五,陕西保安(志丹)县人。光绪二十四年(戊戌)农历十一月二十七日(1899年1月8日)出生。1930年参加革命工作,参与创建陕甘苏区的斗争。历任陕甘省粮食部部长,国民经济部部长和陕甘宁省苏维埃主席等职。抗日战争时期,边区政府于1942年10月任命马锡五为陇东专署专员,1943年3月依照边区政府的命令兼任边区高等法院陇东分庭庭长,开始从事司法工作。1946年边区参议会上,被选为边区高等法院院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担任最高人民法院西北分院院长。1954年,被任命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1962年4月10日于北京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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