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问题 谢谢解答! 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11:46:29
欠条这样写的:
收到
今收到XXX人民币壹千元整
欠人民币壹千元
交还人XXX 收款人XX1 中间XX2
一九八九年九月五日
(九月七日欠款付清)

请问这样的欠条可以提起诉讼要钱吗? 请知道的人尽快解答 万分感谢!
补充一下 请问我如果将 欠条上的
(九月七日欠款付清) 这句话撕毁 那算不算过了胜诉时效呢? 恢复下 谢谢!!

一张完整的欠条或借条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 欠款、借款(物)的原因;
2、 欠款、借款的准确数额,借物的名称、数量,金额应用大写表示;
3、 借款(物)的归还时间、欠款的付清期限应明确;
4、 违约责任要写清楚,如利息等;
5、 必要时,应当由担保人签字,并写明担保期限、责任。
此外,要注意使用标准纸张,字里行间应当紧凑,不能留有多余的空间。
例一:
欠条
因买到王家村吴×控沙船一艘,总价款伍万元整,已付叁万元,尚欠贰万元于今年十月十日前付清。每拖延一天,加付欠款额的×%。
欠款人:×××
一九九九年六月十三日
例二:
借条
今借到××市化工厂苏×人民币陆千元整(购商品房),阳历十二月三十日前还清。
借款人:×××
一九九九年六月十五日
象你这样的欠条,而且都过期18年了。诉讼是的时效也就没有了
1000元在89年相当于现在的10000元了

第一句表明收款人收到1000元,第二句正常情况下应该是尚欠款1000元的意思,所有可以认为有欠条的意思表示。
不过,从结尾看,对方承诺八九年九月七日付清,如果到现在还没有付清,已经超过胜诉的诉讼时效了。
时效是两年,从八九年到现在都快二十年了!

一、这欠条前面部分有两种解释:
1、已还欠款1000元,尚欠1000元。
2、收到对方交来的欠款1000元(即后一个1000是对前一个1000的补充)
二、诉讼时效:没有写明还款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