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年的欠条到现在可以起诉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6 04:58:32
欠条这样写的:
收到
今收到XXX人民币壹千元整
欠人民币壹千元
交还人XXX 收款人XX1 中间XX2
一九八九年九月五日
(九月七日欠款付清)

请问这样的欠条可以提起诉讼要钱吗? 请知道的人尽快解答 万分感谢!

第一句表明收款人收到1000元,第二句正常情况下应该是尚欠款1000元的意思,所有可以认为有欠条的意思表示。
不过,从结尾看,对方承诺八九年九月七日付清,如果到现在还没有付清,已经超过胜诉的诉讼时效了。
时效是两年,从八九年到现在都快二十年了!

从条上看还欠人民币壹千元,(九月七日欠款付清) ,从条中上下文的关系来看,应当超过了2年的诉讼时效,已经丧失了胜诉的权利。

可以起诉,但是法院不会判你胜诉,因为已经过了2年诉讼时效。(肯定会败诉)

但是你还拥有对这个人的债权,只是法院不会帮你执行了,还不还你钱全凭这个人自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