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暂扣工资45天合法吗?不合法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16:30:25
我在北京某公司就职,一个月前申请辞职,今天办理的离职手续,但在办理当中,我发现公司说有规定离职员工的所有工资将暂扣45天,45天后可到工资领取或者公司打到我的卡里
我发现这个问题后向领导说明回家没有路费等情况,公司说不管,而且还说离职后就不能在公司住了
我感觉这很不合理也不合法。
请问这是否合法?
请大家帮帮我
我向老板提出没钱回家,老板说不管。
怎么说也得有个情理吧?

按照你的说法,你提前一个月申请辞职,也就是符合劳动法规定的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那么,你的这种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是合法的.
单位所谓的这种内部规定是没有任何依据的,工资是你的劳动所得,延迟支付没有任何道理.
建议你用较快的方式,即向劳动监察部门(设在劳动局内)进行投诉,一般处理起来会较快,如果申请劳动仲裁,相关时间会漫长一些,可能你难得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