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遇工伤有没有得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1:38:14
我有一个同学在工厂实习上班期间弄断了手指!公司说买了保险,我想知道除了医药费之外,康复后,工厂还应该赔偿我们什么费。例如:精神损失费什么的!

谢谢大家的解答

实习生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没有建立事实或者法律上的劳动关系,因此,实习生在实习单位实习过程中受伤,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实习生与用人单位间的法律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但可以归入民法的范畴,直接适用我国《合同法》以及《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权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民事法律来调整和赔偿,依此赔偿的数额略低于工伤赔偿的标准。

可以申请工伤待遇。

工伤事故赔偿计算:

1.医疗费赔偿金额 = 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费金额(依据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 = 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人/天)×70%×人数×天数

3.交通食宿费赔偿金额 = 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

4.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 = 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

5.护理费赔偿金额 =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50%(完全不能自理)40%(大部分不能自理)30%(部分不能自理)

6.伤残补助金赔偿金额 = 本人工资(元/月)×24(一级伤残)22(二级伤残)..6(十级伤残)

7.伤残津贴赔偿金额 = 本人工资(元/月)×90%(一级)85%(二级)..75%(四级)

8.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9.丧葬补助金赔偿金额 =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6

10.供养亲属抚恤金赔偿金额 = 工亡职工本人工资(元/月)×40%(配偶)30%(其他亲属)(孤寡老人或孤儿在上述标准上增加10%)

1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赔偿金额 =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8到60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