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故意伤人案!请教!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2:41:24
急!急求!某人作案前一星期曾多次光顾那间相馆,在2006年11月11日下午15时左右徒手进相馆,用玻璃杯敲打只身一人在店里的女老板,玻璃被打碎,随后他用拳头捶打女老板的头部,并有左手捂住受害人的嘴,受害人头部破裂,留血地上一大滩..受害人挣扎到了店外,呼喊求救,犯罪人不慌不忙搭上么托车扬长而去.我认为他是以暴力入户抢劫私人财物,造成被害人重伤。因被害人采取自救而犯罪中止。即日受害人家属在当地派出所报案,在2006年11月14日晚,一位么托车车夫告诉受害人家属某人正在某处,受害人家属赶去,恰逢路过的警车,和警察一起将某人抓获拘留在派出所.请问某人的行为构成了什么罪?理当得到怎样的处罚?
家属对拘留15天的判处不满,要求他赔偿医药费和精神损失费,和导致相馆无法正常营业的损失。在某人拘留期间,受害人家属可以到人民法院提交刑事诉讼吗?他用玻璃杯敲打受害人头部,玻璃杯与头骨碰撞致碎.在派出所受理期间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吗?还有,派出所的判处就只有刑事拘留而不理受害人损失吗?

抢劫罪名应该是成立的,而不属于犯罪中止。因为它符合了抢劫罪所需的各种行为要件。
对于是否立案的问题,应该让处理此事的派出所对作案人实施抓捕,进行立案侦查,符合批捕条件的,应该批捕,然后移送检察院提起诉讼。
个人提起诉讼的只能是轻微伤害的自诉案件,而抢劫案不属于自诉的范围,所以个人无法到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公安机关不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或处罚过轻,可以对他们的行为提出复议,如果复议后,仍然保持原状的,可以到人民法院对公安机关的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派出所的判处只有刑事的,而你想民事索赔的话,只能到法院提起民事索赔诉讼,如果检察院提起公诉,则可以附带提出民事诉讼。

如果指以非法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当场强行劫取财物的行为(假如你说的是真的话),就构成抢劫罪。抢劫抢劫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抢劫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抢劫罪最高刑为死刑。

我是专门从事刑事辩护的律师.根据刑法规定和我的办案经验,你说的情况首先要根据嫌犯的具体作案手段和动机,来确定罪刑和犯罪性质,如果以图财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暴力,当然是抢劫,而且不属于中止。具体如何判刑,首先看具体犯罪情节,然后关键的就是律师如何辩护了。建议尽早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介入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以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利。祝你们好运 有需要可以进一步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