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非法人代表,)带着公章和我们签了租合同房后,该代表又同我们签了一没盖公章的接收租房合同,后者有效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4:15:57
该代表是法人代表亲第第,又是该企业的副总经理.
又:后一个合同也经前一合同那个代表签了字,且同时该企业又带了一伙人马进驻了该租赁厂房,并经营啦.后一个合同的接收有效否?

后者无效,因为属于无权代理,该代表并未得到该企业授权。
回答者:郑庄公 - 总监 九级 11-15 10:20

针对补充提问:前者签字有效,因为他获得授权,后者他未获得授权,所以签字无效。至于他带领人马进驻厂房并且经营,要看该企业管理当局是否知道此事,如果该企业管理当局已知此事,并且不作否定表示,视为有权代理。至于未盖章,根据《合同法》规定,属于实际履行,合同有效。

应该需要公章吧

无论他是什么人,只要他不是法定代表人,对于法定代表人的表见代理权就不成立,所以没有加盖公章的后一份合同是无效合同。
但是请问,他们是否在上面签字了呢?因为签字和盖章是签订合同的两种方法,符合其一变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