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台资企业也算外资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12:45:58
那外资企业是不是一周该休息两天?如果经理只给我们休周日一天,那我们该怎么样去争取这个权利?还有,出差的时候住宾馆,如果误消费了不该消费的东西产生了费用,是要我自己负担还是要算在公司住宿费帐上?晚上到的家,回来就发烧了,第二天早上严重就告诉领导不能去了。我感觉出差回来是不该休息一天?虽然赶上的是上班时间。领导说我那算病假那我该怎么处理??而且我知道病假是没有钱的。
我刚来没注意这些。周六上班不算加班,病假也无薪,那我怎么和他说?他一定回说:来的时候制度自己为什么不看清楚?
他抠的要老命还能协商?晕了

1、台资不是外资。外资指的是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台湾是中国领土,所以不属于外资。台资属于三资企业。
2、一周休息几天,与企业性质没有关系,国有企业也有很多双休的,三资企业也有很多只休息一天的。按照劳动法规定,企业每周至少休息一天,但是如果周末有一天上班,那么要计算加班费。如果你们企业只休息一天但是给了加班工资,那么就不属于违法,所以你的要求只能自己争取,不能得到法律支持。
3、出差时,即使是误消费,还是消费了,而且消费的收益人是你,责任也在你,公司是不能为这类行为买单的,当然要你自行负担。
4、出差回来是否应该休息一天,法律没有规定,正常来说是不能休息的,出差也是正常工作,如果出差的时候你超时工作,可以向公司申请调休,否则,就应该正常工作,如果生病了,就应该请病假,至于病假的工资,法律规定是应该发给基本工资,这点你可以和公司协商。

台资是外资。没有一周必须修两天的规定,具体建议你看一下劳动法。根据动法规定一个星期的工作小时应该不超过44小时,但是如果超过由雇主和雇员协商决定。好像是这样的。

出差住宾馆误消费了不该消费的东西,一般的公司都会让你入自己帐的。除非你能让宾馆把费用开票的时候开在住宿费里。

病了不算病假?好像没有这样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