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能成为可开具发票的个体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0:17:38

个人和体工商户都享受开具发票的权力。只是办了税务登记的个体户可以自已申请领购发票,而个要则是在税务办税厅凭身份证直接开具。税负稍有不同而已。
你如想成为能自已开具发票的个体,就要办理税务登记,办理后就能申请,这是法律给予个体的权利,无人能剥夺。

只要办理税务登记后,并按规定缴纳税款,你就有权申请开具发票!谁剥夺你的权利,就告谁!

凡向地方税务机关购买整本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下列程序申请领购:

1、纳税人初次领购发票时,应持税务登记证件、发票专用章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领取并填报《发票领购申请审批表》,载明单位和个人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办税员姓名及身份证号码,需要发票的种类、名称、联式、金额版、文字版、每月用量、每次领用数量、申请理由等,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经办人名章,留存申请人发票专用章印模。

2、企业使用的发票专用章式样为椭圆形,规格为长4公分宽3公分,上方镌刻企业名称,中间镌刻英文字母“D”与税务登记证号,下方镌刻“发票专用章”字样;个体工商户使用的发票专用章式样为圆形,规格为3.5公分,上方镌刻个体工商户名称或姓名,中间镌刻英文字母“D”与税务登记证号,下文镌刻“发票专用章”字样。

3、申请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提供上述材料后,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审查核准,由办税服务厅发票发售窗口发给《发票领购簿》,并按照地方税务机关核批的发票种类、版面、领购数量发售发票。从第二次领购发票起,纳税人可凭《发票领购簿》和上期领购的发票(未用部分)和发票存根(已填开部分)到发票发售窗口办理审验手续后领购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