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该怎么办呢,大家给我出出主意好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17:47:49
我们家在达州开店已经8年,一直都是租用的蔬菜公司的门市,今年11月10日的时候他们还给我发了交2007年房租的通知,可是14日又叫我们搬了,他们说自己要用,不租给我们了(我已经调查了一下,由于我们这里现在很多旧房改建,门市很不好找.一定是他们领导的某个亲戚要做生意所以才把我们赶走的.由于我们在这个地方已经做了很多年了,有了一些客户.所以我们坚决不搬.)下面是我和他们的租房合同,麻烦你们仔细的给我们分析一下好吗.帮帮我好吗?我就是想知道到底是不是可以不走,而且合法吗?

达州市蔬菜水产饮食服务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我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需在甲方红旗旅馆20号门市经营,经甲乙双方同意订立此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 门市租金:门市1间计12.6平方米,全年租金元(大写 壹万捌仟五百元正) 年租金分两次交纳.签定合同之日交清上半年房租费百分之50 (8500),下余(10000)5月中旬交清下半年房租费,超过3日不交者,甲方将依法收回门市及库房.

二` 租用期限:从2006年元月1日起至2006年12月31日止.期满如需继续租用,必须与甲方另行签定租用合同.

三` 根据政府市内垃圾由环卫处统一清运,门市按平方计算.2006年邻街门市垃圾清运处理费按平方由环卫处核定后,甲方在收取房租费时一次性代收.

四` 合同生效后,房内一切财产,商品,安全均为乙方自行负责,门市夜间严禁存放现金,如被盗后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责任书和公安部门的有关治安管理规定,如有违反者按规定处理.

五` 严禁乙方自行将门市租他人和以任何方式联营,如有违反者罚款1000元,并收回门市.

六` 乙方所用水电一律按表计费,室内严禁私安电源插座,严禁使用电炉,电饭锅,等电器和明火,违者甲方没收该电器并现场销毁,同时根据情节处以50至100元的罚款.电表损坏由乙方自行购买,甲方负责安装.

七` 未取得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更房屋结构,否则,乙方将承担赔偿恢复原样的一切经济责任.已经甲方同意改变的,乙方在不租用门市

违约行为,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至法院,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

他要强行就上诉~要他赔你~

还是两手准备吧:
第一马上去找一个新门市,如果找到的话,就有底了,条件稍微放宽一点;
第二如果要让你搬出的话的,你在谈判的时候,可采取一定的措施,比如说搬也可以,但是要赔偿你的损失,你把损失定的高一点,基本上是他们不能接受的程度,然后让他们来和你谈条件,尽量避免和他们正面冲突,正面冲突对你来说损失更大,而且如果不正面冲突的话,你可以有时间来找门市,给自己的余地大些,当然,如果有正面冲突,也不要怕,记住早点安排一个人及时报警,或者和片警联系沟通好,有事及时和他联系;最后在双方谈崩的时候,你可以考虑诉讼维护你自己的合法权利
还有疑问,可与我联系

1、要约是对的,要约具有两个特点:一是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具体,不能含糊其调、模棱两可,对方也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否则视为对方的新要约;二是要约一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不得因条件的改变而对要约内容反悔。但要约是可以撤销的,在对方发出的要约时,你没有及时承诺,《合同法》第十八条规定,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因此该要约撤销是合法的。
2、你们合同中第二款也对你们非常不利,它明确了如要续约,必须与甲方另行签定租用合同.
3、同意anjifirst的方法:
第一马上去找一个新门市,如果找到的话,就有底了,条件稍微放宽一点;
第二如果要让你搬出的话的,你在谈判的时候,可采取一定的措施,比如说搬也可以,但是要赔偿你的损失,你把损失定的高一点,基本上是他们不能接受的程度,然后让他们来和你谈条件,尽量避免和他们正面冲突,正面冲突对你来说损失更大,而且如果不正面冲突的话,你可以有时间来找门市,给自己的余地大些,当然,如果有正面冲突,也不要怕,记住早点安排一个人及时报警,或者和片警联系沟通好,有事及时和他联系;最后在双方谈崩的时候,你可以考虑诉讼维护你自己的合法权利

一、要约撤销这点很重要,我理解,乙方的承诺就是交付2007年的租金,在你未完成这个承诺之前,甲方有权撤销。
二、现在的合同是2006年12月31日到期。到期之后,甲方可以不继续签订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