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交易中,质量严重不符是否构成诈骗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1:53:48
如果合同标的质量已经基本上不属于标的的概念,严重不合格,是否可以按合同诈骗罪立案?

1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鉴定、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2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照本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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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还要看具体的情况,诈骗是要涉及到刑事责任的,所以没有确切的证据是千万不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