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到底法院有没有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20:07:11
蒋某是黄某的原配妻子,但黄某在外有一个情人,黄某病重时立下一份遗嘱,将其财产交给了情人张某.黄某死后蒋某获得了黄某的财产,于是张某不服,向法院起诉,法院驳回,张某又上诉,但再次被驳回.请问:法院到底有没有错?(遗嘱是合法的)
请专业人士来回答好么?或者你们能认真的来回答,并列出法律依据.谢谢!

我来回答:

第一:蒋某是黄某的妻子,夫妻共同财产确定了妻子是继承的关系.
第二:张某是情人关系,也就是没有和黄某有任何的法律关系,法律不保护情人关系,所以法律不承认继承关系.
第三:遗嘱是不生效的,夫妻共同财产,当然由继承人继承,遗嘱在这个时候是赠予的法律效应,当然不与采纳.
第四:在继承和夫妻共同财产的同时,法律规定就是继承是法律保护.

有一个经典的错案“泸州包二奶遗嘱案”,学术界对其批判很多

包二奶是违法的,可以重婚或离婚时财产不分、少分来惩罚,但是遗嘱处分的是他自己的私有财产,不能因为有违法行为或犯罪行为而被否认掉

如果是黄某的个人财产,那法院是没有错的~

虽然遗嘱上写的是张某,但是那个遗嘱是不被社会以及法律认同的,因为在法律、道德面前,情人是不容许的,如果黄某有子女,蒋某又没有收入的话,我想法院的判决是对的!

你可以在网上找一找,专有一个帮“二奶”争权益的律师。

法院没有错,虽然以感性的角度来看,这样是不合理的,但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