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的问题,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15:37:40
我朋友下岗后开了一家中药加工店,就是把中药打成粉,规模很小。因为所在城市有大型中药市场,所以这样的店不少。平平静静了一、两年,工商找上门了(当初试着做,也没急着去办证,而且同行没有一家办证)没说什么,最后也就一个月给几块钱了事。又持续了一年,随着政策变动,查的严了,工商重提旧事,并且作出了罚款5000块的决定,后来通过找人给钱平息了,但每个月还是要收50元。这件事对朋友影响很大,从这件事后朋友也就想着该去办个证了。去工商局一问,说这种证根本不能办的。只能无功而反。我知道没有一家店办证,估计也都是拿钱消灾。这之后也就一直每个月交50的过着。过了一年多,原来的工商分局不管这个了,换了另一个工商所管,这回又找上门了,并且提出罚款3000。朋友现在心情很差,开店利润不大,除去店租、水电、给工商的,剩的也就是生活费了,而且现在生意越来越难做。一下子要3000块.....我也不知说什么了,朋友现在又在想办法找人了,但还不知结果怎样。在此我想请问大家,中药打粉倒底能不能办证?有什么要求?如果不能,该怎么办?工商这样罚款合理吗?因为他们的理由就是没证...恳请知道的人士指点,因为面临这样问题的不在少数。
中药加工比较特殊,是不是能办证?他的店就是专门做把中药打成粉而已,同城的也一样,没有深加工。谢谢各位!我可能说得还不够准确,他的店本身不卖中药,是持有中药的客人需要把药粉碎,他的店等于来料加工,收的就是加工费而已.再次谢谢回答问题的各位,最佳答案只能有一个,问题将转入投票流程,其它回答者如有需要分数的请给我信息,我将会把余下的分数平均分给各位。

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由于你朋友从事的是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的行业,首先需要通过卫生部门的行政许可,在得到许可后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执照。
否则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八十一条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依法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活动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建议你朋友首先改善经营条件,然后向卫生部门申请经营许可,在此之后再去进行工商登记。如果通不过许可,干脆就另起炉灶,经营其他业务算了。

可以办理《营业执照》。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促进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第四条规定:除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的行业和商品外,其他行业和商品都允许经营。

而国家禁止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从事的行业及生产经营的商品有:
1. 金融业;2. 军工业及军、警、执法机关的制服、标志; 3. 金、银; 4. 宝石; 5. 金属材料中的稀有金属;6. 石油(非国家控购的石油制品除外); 7. 汽车、报废汽车; 8. 军队退役报废装备; 9. 生产性废金属; 10.爆破器材; 11.猎枪、气枪; 12.仿真手枪式电击器; 13.剧毒化学危险品;14.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经营其他药品必须向县级以上医药、卫生部门申请办理许可证);15.文物。
中药打成粉属于加工行业。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的行业和商品,完全可以经营。
对于你以前无照经营的行为,工商部门的处罚是合法的。但你现在可以根据文件的规定,申请办理《营业执照》

你所经营的中药加工业务应该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可属于:中药加工,销售。
根据此经营业务,属于需要特别批准的业务,你首先要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名称核准,然后向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执业许可(需要执业药师证),属前置审批。获得执业许可证后,再回头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办完后再办理税务登记就可以了。
至于工商局的罚款问题:首先,上1000元的罚款你可以要求听证,并且需要按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由两个以上的人做笔录,另外的人作出处罚决定等。对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