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如何办准生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2:06:48
我是山东省滕州市**镇人,婚后妻子的户口迁入我家,也就是说我俩的户口属同一地。我们现在住在济南,属流动人口。
婚后龙*镇计划生育办公室要求每隔两个月妇检一次,由于离家较远,也因为工作的原因,就求他们有没有别的办法,他们说可以在济南检查然后寄回来,于是我们就在济南妇幼保健院和省立医院等医院做的妇检,每两个月寄回镇计生办一次,可是前个月回家到计生办想办个准生证,他们竟然将我的《生殖保健服务手册》搞丢了,还说“寄回来的信一封也没收到,即使收到了,你们在医院所作的检查也不做数”!
我问现在该怎样办理,计生站的工作人员说“现在两年了,你都没来体检一次,我们不能给你办理,因为没有办法证明你有没有过生育”。
我告诉她,我们没有过生育,她说“谁证明?”
我郁闷!!
现在我想问,准生证是不是就是《生殖保健服务手册》?
是先有孩子,再有准生证,还是先有准生证后有孩子?
准生证可以在现居住地发放吗?
两个月回老家体检一次,我住在济南都不方便,那如果住在东北的,住在海南的也要两个月回山东体检一次吗?也太坑人了!
想要生小孩,都需要哪些证证呢?哪个是最重要的?我该如何办理?
流动人口生小孩这么难啊,难怪许多人连办都不办这些证,想生就生呢,我身边有好几个人都这样. 政策太死教条了!
现在流动人口大军这么多,有没有一些简单的办法啊!
生第一胎这么难啊!那生第二台岂不难死了!
还有,刚看了《山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里第十四条里所说“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生育证明,并可以凭生育证明在现居住地生育子女”,这里的生育证明是什么东西。

希望有济南的朋友和滕州的朋友悉心解答,因为各地的计生条例都不同,所以最好是同样情况的给与解答,指条路,我现在该如何办理!
有好的答案我再追加分,希望不要复制一些没用的东西让我看。谢谢!

事 项 名 称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

事 项 类 别
其它类

办 理 机 构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

申 报 范 围
离开县(市)区行政区域(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街道办事处之间的人员流动除外),拟异地居住30日以上,年龄在18周岁至49周岁之间,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的人员(探亲、访友、就医、上学、出差等除外)。

办 理 依 据
国家《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管理办法》;山东省计划生育委员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规范(试行)》。

办 理 程 序
1、流出人口到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申领并填写《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 2、工作人员予以审核,并对符合规定的人员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所 需 资 料
1、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2、本人《居民身份证》; 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 4、已婚人员应当提交《结婚证》; 5、已生育子女的,应当提交由施术单位或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措施情况证明; 6、违法生育的,应当提交处理执行情况证明资料。

承 诺 期 限
办证机关对证明材料齐全、有效的,即时予以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联 系 方 式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

事 项 名 称
《生育证》的审批

事 项 类 别
行政许可

办 理 机 构
乡镇、办事处和县级计生局

申 报 范 围
符合《山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再生育条件之育龄夫妇

办 理 依 据
《山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

办 理 程 序
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在妊娠前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证。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对公民的生育申请及时受理、审核,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将审核意见和申请人的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