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乐福超市偷赠品,被罚三百,这样的处罚合理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2:48:19
在超市看到一赠品,价值大概3块钱,拿了一个,被罚了三百,但没有给收据,还签了一个证明按了手印,不知道这样的处罚合理吗?
应该和超市如何协商,索要的罚金并没有给收据。

再偷一次,这次带着录音笔,他们一定说,怎么又是你?上次罚了你300(注意哦),这次还来,再罚300.证据入手!
然后去法院,告民事诉讼。拿回600元!

超市没有罚款的权力 可以起诉超市。

不合理 超市没有执法权 所以没有权利罚你款 他们只能找公安机关来处罚你 你可以告他们

超市没有权力处罚你,这个问题应该交给公安机关
他们这样做是违法的,你可以告他们(虽然会不好意思,但这的确是的合法权益)
就是公安也不可以对你做出超过的处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里面的相关规定

除国家有关机关,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进行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