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主立宪和民主共和有本质区别吗?为何袁世凯改民主共和就错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0:14:33

君主立宪制起源于英国1688年的“光荣革命”。这种政治
  体制将封建时代的君主和控制上院的贵族与资产阶级的民主政
  治巧妙地结合起来。英王作为世袭的国家元首,根据宪法规定
  享有某些最高权力。同时,英王权力的行使要按照宪法的规定,
  并受到内阁的限制。今天,除英国外仍有不少资本主义国家实
  行君主立宪政体,它们当中有日本、加拿大这样的西方大国,
  也有西班牙、荷兰、比利时、瑞典、丹麦、挪威、澳大利亚等
  欧洲和大洋洲国家。
  君主立宪制下的国王是“统而不治”、“临朝而不理政”
  的。君主的权力虚有其表,其一切行动和政务都要遵照宪法的
  规定,完全服从内阁的控制与安排。这样,君主立宪制与专制
  君主制相比,就有了本质的不同。国王基于宪法而存在,而宪
  法又是国民意志的体现,从这一点上说,这些君主与其他资本
  主义国家的民选元首已没有本质差别,所以人们形容君主立宪
  制是“世袭总统制”的变种。现代君王的权力虽徒有其表,但
  并非在政治实践中无所作为。由于他们远离政治,超然独立于
  党派的政治斗争之外,因此具有保全议会中的民主政治、保护
  行政连续性和抑制急剧变革的作用。
  民主共和制是资本主义国家的另一种政体形式。这种形式
  萌芽于16世纪,到18世纪末叶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时期正式确
  立,并在以后的200年间被多数实行资本主义制度的国家所接受。
  在民主共和制下,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和国家元首由
  选举产生并有一定的任期。因立法机关与行政机关关系的不同,
  这种制度又可分为议会共和制和总统共和制。议会共和制的国
  家,立法权归议会,行政权归政府,政府以总理为首脑并对议
  会负责,所设总统的职责是礼仪性和象征性的。在总统共和制
  的国家,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总统集外交、内
  政大权于一身。总统定期选举产生,政府部长由总统任命。总
  统要向议会报告工作,但无权解散议会。对议会通过的法案总
  统可行使否决权。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