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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06:17:07
1、人身保险合同是以( )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A、财产 B、人的寿命和身体 C、精神状态

2、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 )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A、投保人 B、受益人 C、被保险人
3、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超过规定的期限( )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A、三十日 B、九十日 C、六十日

4、投保人解除合同,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自接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退还( ),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A、全部保险费 B、一半保险费 C、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5、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 )指定。A、保险人 B、保险监管机构 C、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

(1)B,(2)C,(3)C,(4)C,(5)C
相关的条款有:第五十二条 人身保险合同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
第五十六条 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
第五十八条 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超过规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
第五十九条 依照前条规定合同效力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解除合同,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六十一条 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

1. b
2. c
3. c
4. c
5. c

1 A
2 C

5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