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分清机构编制与人员编制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0:02:15
我是一名退伍军人,05年分配到县卫生监督所工作.县卫生监督所的核定编制是9人,实际人数加我是13人.另有2人是不带编的职工.1人暂时还是临时工.按兵役法的规定,退伍军人分配都是按工人编制分配的.也就说,我是带编的.到卫生监督所后,加上原来9个带编的人,监督所就有10个带编的人了,可是监督所核定的编制是9人.我不知道我是不是属于所谓的超编.
去年所里有一名带编的同事去逝了.带编人数加我一共又变回了9名.今年那3人中有一人想转正没编.说我的编是县里的编.不所于监督所的编.请问:1.我是不是超编人员?超编人员有编制吗? 2.如果我是超编的.带编的同事去逝以后,是不是我这个原先有编的就顺情顺理的在所里这9个编这内了呢(我觉得这样问有点茅盾)? 3.请问怎么样认定我的编是哪里的编?不知道别人有没有这样的烦恼?“不知之道”谢谢了。
yy294你好:
谢谢你的答复,我们所里原先的确是有9个带编的,加上我就是10个,所里的核定编制数也是9名.我是在所里满编的情况下进去的.去年逝世了一名是带编的.职务是原先的代所长.
如果我是超编的,那应该说我本来就是带编的.不存在这种说法.可是这种所谓的超编现象在别的单位也很严重.
我现在很想知道,我的编制是不是在所里的9名核定编制数内.

退伍军人都是带编制的,并且转业后是要占用该单位(卫生监督所)编制数目的。一般程序是这样的:是由当地的人事部门根据卫生系统的空余编制数目来定转业到卫生系统的转业军人数目,至于转业到系统内的具体单位,是由卫生局(厅)根据单位的具体编制数目来定的。如果说,卫生监督所已经满编的话,就不应该在安置转业军人了(所以,建议楼主要确认是否是9人编制?)。
1、根据转业军人安置办法,转业军人是带编制的。
2、所谓“超编”就是没有编制。
3、至于你的编制问题,可以咨询当地的人事部门。
楼主如有疑问,可以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