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赡养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13:45:53
我妈10年前和继父再婚,他们结婚登记时,我和我妹妹都结婚并有稳定的工作了,继父的孩子也都结婚了。
继父没有房子,结婚是住我妈的房子了,也没有做婚前公正,他们有真感情的,我们家也不差一个房子,结婚后,继父的儿女不登门,也不来看老人,有事的时候就来要钱,继父的退休金不多,400多点,可以说从10年前结婚到现在,继父的钱从没有给我们花过,都给他儿女了,现在继父病了,急需3万多住院费,他的儿女不接电话,也不来看,他儿子还说,既然和我妈结婚了,就该用他们共同的财产来看病,可是他们的房子是我妈的,94年的产权房,他们是96年登记的,虽然没有做公正,但是可以看出来,属于我妈的婚前财产。
继父10年的工资也都给他的孩子们了,都是花我妈的钱日常花消,这中情况我们不计较,但是,继父病重,他的儿女却说出那样的话来,我妈很伤心,我们也很气愤,我想知道,像我们这中情况,不给拿这3万合法不?
凭什么我们拿啊?
如果他们有共同的财产就自己拿了,但是现在没有剩余,就是每月都花我妈的工资,开了就花了,没有积蓄的。
就是这个情况了!
补充一点:
再婚的老人,对方的儿女不赡养行不行,如果我妈先去世了,我们把继父赶出去可以不?如果他先去世了,他的儿女有继承权吗?

你的继父对你们没有尽过抚养责任,所以你们也没有赡养的义务,他自己的儿女才有赡养义务。
如果你妈先去世了,又没有遗嘱的话,那么房子就由你继父与你、你的兄弟姐妹、你继父的兄弟姐妹均分,所以在房子未作分配之前你不能赶他出去,因为房子属于共有状态,除非在分配后你继父不要房子。
如果你继父先去世的话,房子因为不是他的,他的儿女没有继承权,但是属于他个人财产部分的可由你母亲、你、你的兄弟姐妹、你继父的儿女继承。

具体的我也不知道。但这钱你们是一定要拿的,他的儿女就不拿钱了,你们如果再不拿,让你母亲怎么办,难道病不治了吗?他们不拿是他们缺德,你不能和他们一样。再有虽然他是你的继父,但也是你的父亲,不论从哪个角度来讲,你都是应该赡养他的。如果你觉得他的儿女没有尽到儿女的责任,你可以诉诸法律。遇上这样的人我也感到很气愤,但有什么办法呢,谁让他做了你的继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