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一个关于足球越位规则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6:19:06
进攻方两名球员带球突防守方的防线,
防守方所有队员被这两名进攻球员甩在身后。
两名进攻球员直接面对对方门将,
这时进攻球员A将球分给进攻球员B,B球员推射空门 (球进)
请问B 球员算不算越位,进球是否有效?

你说的应该算越位......
这么说吧,
你说的边锋突破了所有后卫,
以下情况中锋不算越位,
否则都应该算是越位!!
1传球瞬间,中锋与球平行或在球后面
2传球瞬间, 中锋与球门线之间还有至少2名守方队员(包括与中锋处于同一平行于球门线的直线上的守方队员)
3无论中锋在什么位置,只要不参与进攻或干扰守方队员,都不越位

以下是关于越位的小知识
越位规则是在1874年的足球规则中正式规定的。不过,那时的越位规则跟现在的越位规则有很大的不同。当时规定:攻方队员攻到前场,前面守方队员如果只有两个人(包括守门员)时,那么这个进攻队员就算越位了。19世纪70年代初,足球运动开始在西方等国盛行起来,那时,普遍重视进攻,而不大注意防守。这从当时一些国家常用的比赛阵形(1217,1226)就可以看得清清楚楚,放在前面的锋线队员竟多达六七个。攻方攻到前场,就像决堤的洪水一样,势不可挡。守方一抢到球,也往往容易偷袭成功。这样,由于进攻的人多,防守的人少,造成攻与守的力量极不平衡,严重地影响了球技和战术的发展与提高。另外,由于攻守双方缺少人数上势均力敌的对抗,比赛也就不那激烈和精彩了。为此,一些人便在战术阵形上动脑筋,有些人则在规则上想方设法给进攻一方以适当的限制。越位规则便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的。

现在运用的越位规则,是1925年规定的,它对足球运动技术和战术的发展,起到很大推动作用。在某种意义上说,没有越位规定的制度,也没有足球运动的今天。

越位,顾名思义就是越过球的位置的意思。用足球规则的术语来说就是:队员较球更接近于对方端线者,即处于越位位置。换句话说,当队员踢或顶球时,同队接球队员在对方半场内所站的位置是在球的前面,并且他与对方端线之间,只有对方一个队员时,就是越位了。

如果同队队员回传球或平行传球时(即球与接球人平行,距对方端线相等),接球人不算越位,因为他并未在球前面,仅与球平行。

判罚越位的关键,不是在队员接球时而是在同队队员传球时即同队队员踢球或顶球的一刹那。当传球时,接球队员如果不处在越位位置,而是在踢出的球在空中或在接球时跑到越位位置,不得判罚越位。相反,虽然队员在同队队员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