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缓助,我该通过什么样的途径来为父亲作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20:05:42
2006年6月份,我父亲因爷爷去世在给亲戚们送信的途中被一辆外地货车给撞伤,至今仍不能干重体力活,致使家中所有大小事情都压在年近6询的母亲身上。事发当天,父亲与一名驾照所在地为安徽籍的西瓜贩向北同向前使,当时父亲驾驶的助力车是尾随四轮助力货车前进的(乡下的马路是没有人行道与机动车辆行道之分的,中间没有确的分界线)。突然四轮助力货车在没有打方向灯或暗示要转弯的情况下右拐到马路边上的一条小道上,致使父亲来不及刹车的情况下,被逼着也来个急转弯,让车轮助力货车包着也右拐到旁边的小道上。但由于当时速度太快,导致父亲在拐弯的过程中车子摔倒,人也在车子的惯性下补拖带了好几米远。右手也因此全摩擦了,手背上的肉和血管全没有了,据当时的目击者讲只剩下骨头了。后来父亲立即送往市医院治疗。四轮助力货车车主被交往110处理,后转移到交警大队。车主老婆和小孩陪同父亲去市医院的,交了1500元钱后,在以小孩子走丢的幌子下跑了。而车主也因拘留时间超过24小时而放行了。致使父亲后面的医药费全由我们一家子自己来承担。并且父亲的手致今机件都没有完成恢复过来,医生说其中一只手指头的机件可能在手术过程中太复杂了失败了。另外父亲在市医院动手术期间,第一次的手术失败,当时医生说这是医学上的正常现象,并给父亲做了第二次手术,但在手术过后在家休养期间,发现手术合并的地方居然存在线头。这一次主刀医生给予的回答是这是在值皮的时候长进去的,以后线头会在手背消肿的情况下能抽出来的。
现在让我想清楚的知道是:父亲因当通过什么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呢?
1、四轮车主的货车一直放在派出所(后又交移到事发所在地的派出所),事过6个月后派出所出面将车子拍卖后这钱父亲能得到吗?
2、因四轮车主是外地人,我们应当通过什么样的途径来追究他的责任。
3、市医院在给父亲做的第一次手术失败了,我们有权来追究医院的责任吗?
4、第二次做的手术也并不非常成功,有一个手指头的机件联接失败了,致使右手无名指残疾了,并且在手术后,在父亲的脚上手上都留下手术过程中的缝补刀口的线头,这是正常现象吗?
谢谢帮助。
我家是农村的,请不起律师,而且最担心的是:赢了官司输了钱。怕那货主没有这么多的钱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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