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偿债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14:50:52
某夫妻买一辆轿车,发票的名头是丈夫的名字,后来丈夫在外欠债。财产已不足偿债,如果这时轿车发票的名头改为妻子的名字。那债权人是否有权要求以此轿车抵债?

有!!!不管你怎么改,债权人都有权要求以此轿车抵债!!!因为丈夫借的钱属于夫妻共同的债务,两人负有连带偿还的责任!!!----即使就是离婚了也没有用的(因为这钱是离婚之前借的)!!!------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想办法还人家钱吧。

这笔债务属于夫妻共同的债务,两人负有连带偿还的责任。

当然可以了,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如果两人尚未离婚,即应属于双方的共同债务,与轿车户主为谁无关.债权人有权要求以车抵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