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卖给一个单位产品,第一次开的发票不符合他的要求,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4 08:58:54
发票又不能作废,结果就开了第二次,这种情况怎么做帐呀
税务不允许开红字发票,我们不得不给客户又开了一张,原先的发票即不能作废,也不能开负数,这样该怎么作帐呀

如果不是增值税发票的话可以按楼上的方法操作;如果是增值税发票的话开红字发票必须先要得到所属税务机关的同意后方可开具。

可以和对方单位协调一下,让对方给你方开一份退货证明,这样的话税务局就会允许开红字发票了。所有单位都能理解这件事,因为全中国税务机关的规定都是一样的,对方会理解的。

否则只能变成死帐,即按票作帐,当然无法受到货款,3年后可做呆坏帐处理。

第一张发票不合格的话,可以开一张相同的红字发票,那么就与上一张发票抵销了,你再开一张正确的发票给他就行了。

多缴一笔税收了。

应该是发票开具有错误,需要按照正确的重开,可以按照下面的方法处理:
1、如果在开票的当月,对方没有入帐,发票联和抵扣联可以退回,收到对方退回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后,将纸制发票全联作废加盖作废章,同时在开票系统内将该票作废,然后重新开具一份正确的发票给对方。有一点需要注意如果对方已认证,对方必须到主管税务机关做取消认证处理后,再退回该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否则不允许作废此发票。
2、如果是开票的次月,对方没有入帐,发票联和抵扣联可以退回,收到对方退回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后,按照原票开具一份负数发票冲减自己的收入(退回的发票联和抵扣联附在负数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后面,作为开具负数发票的依据),然后在重新开具正确的发票给对方。
3、如果对方已认证并入帐和抵扣,发票联和抵扣联不能退回,由购货人到主管国税机关开具《进货退出或索取折扣折让证明单》,你企业根据购货方提供的证明单,按原错票开具一份负数发票,然后在开具一份正确的发票给对方(负票和正确的发票的抵扣联和发票联一起给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