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集中制的三大原则是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18:08:05
其中有两个是地方服从中央,少数服从多数,还有一个是什么?

一:
首先你要知道民主集中制的概念:
民主集中制是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它既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同时也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而民主制度指的是一种国家制度,是指在一定阶级范围内,按照平等的原则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共同管理国家事务的国家制度。它与专制相对立,与专政是辩证的统一。

二:党的十五大通过的党章规定了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六条基本原则(不是三条):

(1)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2)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
(3)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
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报告工作。
(4)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
(5)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 由党的委员会民主讨论,作出决定。
(6)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 ,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