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无缘无故就解雇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15:15:59
我在一家超市上班,无缘无故就叫我不干了,她给我一个我不能理解的理由,说我工作不认真,我不明白我哪里不好啦~~其实是我一个朋友在超市犯了错,她早20几天就被解雇了,现在找到人了,把我也解雇了,你说这是不是她的错呢?我想让她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可又不知道该怎么说,她是不是犯了法律的有关规定呢?
她这么做也是错的啊,最起码的话也应该打电话告诉我吧,连说一声也不说,害的我莫名奇妙就被K掉,感觉现在超市的人都用异样的眼光看我一样,我感觉好象已经失去了尊严,被她赶,就不爽,别人的闲言闲语真的恐怕受不了,如果我自己辞职的话,那就好了,这份工作我不喜欢,我也干不好,我最怕的就是我的尊严和人格受损,感觉我犯下了一个不可原谅的错误,我自己是问心无愧的,但是别人说三道四的,就不知道在说些什么了,肯定说我不好啊,什么的....

看该你和企业签署的劳动合同年限,举个例子,如果企业与你签了3年的劳动合同,但是在合同履行到1年的时候提出终止合同,也就是说还有2年,没有到期,那么企业除了提前1个月通知该员工的同时还要补偿2个月的平均工资给他。就是说离合同到期差几年补几个月,差两年补两个月,差一年补一个月,差一年以下按一年补(差6给月、3个月、哪怕1个月也要按一年算补一个月的工资)。工资的算法是按该员工上年月平均工资算,比如上年月平均为2500元,那就按这给补发;但当员工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平均月工资时,按劳动法规定,就高不就低,哪个高按哪个发(员工月平均为2500,企业月平均为3000,那就发3000)。
如果企业没有按照劳动法规定发放补偿金,那么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企业不但要补发补偿金,而且要追加总数50%的滞纳金。

人家是老板,怎么样都是人家的决定,还是找工作吧。。。。

什么法律也不犯

老板说啥是啥~
根本不需要理由~
还是赶紧先找工作吧~~~

你可以在去另外的地方在找个工作啊 最重要的是下会要和老板关系搞好 和朋友在事业上要有职业精神 不能太过重义气 只要你用心的去做回有回报的 相信你能在另外的单位也能做的好

你也不用生气,也不用想自己那里不对.现在的用工单位就是这样的.他们能把你的工资结算清就好了,起码不白干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