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民事法律问题,很普通,很简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4:34:44
是这样的:我想给一位老人赠送一台家用电器。假如有一天老人去逝,我还想获得这台电器的拥有权,不想被其亲属占有。我该怎样通过法律手段达到此目的,请指教,并最好指明或提供你所依据的法律条文。

赠与可以附条件,这就是依据。
书面赠与明确在什么条件下此物返还于你。

1.可以将家用电器借给老人无偿使用,请老人打一借条,无偿使用的期限为老人去逝为止。通过法律手段可以到公证处进行公证。这样老人的家人或亲属就无权将这台家用电器占为己有。
2.如果使用纯法律手段达到此目的,再赠与老人无偿使用时,立一遗嘱说明此电器的拥有人或说明将电器转赠于XXX并进行公证。

你这不是赠与,是给别人免费使用,叫他给你一张借条就行了,上面说借了你的xxx东西就行了,要有它的签名。

你可以拥有此物的所有权,让老人享有使用权.
或者,让老人在遗嘱中注明

。。。

你可以以无偿借用的名义将XX借给老人使用,这样你仍然拥有对XX的所有权,此时你就可以通过行使所有权而将XX取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