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之中“五五普法”中的问题案例分析,法律专业行家里手请来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9 05:01:14
2006年8月5日,乙市夏某来到佳美超市购物。该超市门口有块写着“谨慎购买,概不退货”的告示牌。夏某在该超市买了一袋奶粉。回家后发现该奶粉已过保质期。夏某返回超市退货。超市以店前有告示申明为由拒绝退货。当日夏某向乙市消委会投诉。同月15日,乙市消委会作出受理决定,并于9月20日对该案进行了调查处理。
问题1:佳美超市违反了其应当承担的何种义务?
问题2:佳美超市“谨慎购买,概不退货”告示是否效?为何?
问题3:乙市消委会在处理本案过程中是否有不当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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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角度看
超市违反了其应该承担的保证商品质量的义务,侵犯消费者的安全权健康权

2.无效 此为格式条款,违法了消法强制规定的三包义务 违法因此无效

3.消协只是一个社会团体法人,无权对纠纷进行处理。其有协助消费者与商家协商,调查的一些辅助性权利。无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