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商标注册费用、定下年度报纸、和预交个人所得税这些应做到那些科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08:36:04
请问商标注册费用、定下年度报纸、和预交个人所得税这些应做到那些科目

支付商标注册费用:
借:无形资产——商标权
贷:银行存款

订下年度报纸:一般情况下,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如果金额较大
借:待摊费用
贷:银行存款

预交个人所得税
借:其他应付款——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个人所得税并非企业负担,不通过“应交税金”科目。
实际发工资时:
借:应付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商标注册费计入无形资产,根据目前会计准则规定,商标的注册费用、律师费用计入无形资产成本
定下年度报纸计入待摊费用,如果金额很小可以根据重要性原则计入当年损益如管理费用(也就是待摊费用摊销时应该计入的损益科目)
预交个人所得税计入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的借方,待实际产生应纳税扣缴义务时再在贷方冲抵

1、商标注册费用,计入“管理费用”,一是因为数额较小,二是新注册的商标,还不可能形成商誉,也就无所谓资产。只有有偿接受转让来的商标,其支付的转让费才计入“无形资产”并分期摊销。
发生费用时: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2、订下年度的报刊,先计入“待摊费用”,到下年度,可根据数额大小,确定是一次转入“管理费用”,还是分12个月摊销转入“管理费用”。
支付报刊费时:
借:待摊费用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下年摊销时:
借:管理费用
贷:待摊费用
3、一般来说,个人所得税应该是在支付个人报酬时代扣,然后再缴纳,在代扣时,贷计“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缴纳时计借方。如果要预交,那就按相反方向作,即:预交时计借方,扣除时计贷方。
预交税金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发放个人报酬时:
借:应付工资
贷: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

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