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前一朋友将我9500元钱偷走,现在可以报案追究其法律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0:37:06

如果确定是“偷”的话,9500元无论如何已经达到盗窃案件的起刑点了。但要注意,你觉得“偷”可警察觉得不是偷而只是一般的债权债务纠纷的话,警察是不会立案的。所以你要向警方提供你所掌握的证据,特别是对方的“盗窃手段”。如果只是借钱不还或赖帐,那警察是不会认为这个叫“偷”的。
如果只是一般的债权债务纠纷,在没有说明具体情况的前提下,武断地就根据“3年前”这个条件判断超过诉讼时效是不严密的。比如他跟你说,他3年前约定今天还的钱不打算还了,那么诉讼时效是从今天开始计算的,而不是3年前的借款日,因为你的权利明确受侵害的日子是今天。这是很简单的逻辑,否则我以后问别人借钱都约定2年零1天后再还,到时候再赖帐,那是不是永远不要还钱了?即使已经明确3年前权利已经受到侵害,对一名律师来说,只是3年而已……还是可以想想办法的。

这是刑法上叫做追诉时效的问题,《刑法》第一遍,第四章,第八节实效“ 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又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3年前一朋友将我9500元钱偷走,现在可以报案追究其法律责任? 我的朋友四年前向我借了两万元钱,留了借据。但现在我找不到他。请问,我应该到什么地方寻求帮助呢?? 曾经喜欢过一个人,3年前表白失败了,现在想做朋友可对我挺冷淡,怎么办?(全给了) 我借给朋友3000元钱,说半年还可现在一年多也不见动静我该怎么办? 我家的保姆偷走了我爸爸的一块手表价值大约3万元。 3年前我已高出银行率息25%借给别人1万元,通过法律手段将钱要回能得到法律的支持吗? 一个朋友向我借了几千元钱,说好去年年底还,可现在也没见他说什么,怎么办? 我借给一朋友350元钱,他现在不想还。我有借条,我该怎么办? 朋友偷走我的东西,我能原谅他吗? 8年前,我的一个朋友出了交通事故,交通部门解决不了,司机赔偿1万元,成了残疾,现在还可以起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