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银行卡取款时忘拔卡了,内有400多元,有人把钱全取出来了,并且把钱和卡交给保安,请问这构成犯罪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19:33:57
那个人再取钱时应该是有盗窃卡内钱的动机,在法律上到底构不构成犯罪呢??本人对法律感兴趣,纯属探讨
违法行为能不能受到一定的制裁呢

既不是犯罪也不是违法行为。因为:
1、犯罪是指严重危害社会、触犯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该行为有“盗窃”的行为,但由于没有达到法定的金额(各地区不同,一般要在800元以上),不是刑法意义上的犯罪行为。
2、为什么说不是违法呢?因为:(1)刑法以惩罚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实质的通过惩罚犯罪人的行为,惩罚其犯罪动机,因此只要一有犯罪行为,即使事后的补救,也构成犯罪,也要负刑事责任,补救措施只是悔罪表现。
(2)但行政处罚(即处罚一般违法行为)就以社会和谐为目标,在处罚上采用以出现危害结果为原则,即处罚的是结果。之所以这样,是鼓励给做错了的一个及时改过的机会。该同志虽然取钱时是错的,但能“把钱和卡交给保安”,就是改过,所以没有出现行政处罚意义上的危害结果,不属于违法行为。
3、况且,该同志是否在取钱时是否有以占有为目的是无从考证的,说不定人家是怕你的卡丢失,交给保安,但又怕你受不到教训,故意取钱来。
4、试想,如果法律将这种行为定为违法,就要依法追究。这样,这个人不交给保安还挺难查(取款机上的摄像头是可以用东西挡的),交上去后就自投罗网了。

一、就算此人取钱的行为违法,取钱动机不纯,他取出钱后将钱和卡交给保安的行为已经将其行为的违法性转化为合法行为了.因此,此人的行为既不违法,更不构成犯罪.
二、违法行为指的是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
三、违法行为的类别:违宪行为;刑事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
四、一般违法行为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民事违法行为要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违法行为要受到行政处罚。

犯财产侵占罪,数额不大,但是有主观占有的做法即是犯罪,构不成刑事罪,至多行政处罚。

你有问题啊,讨论这个,看来你钱没丢过,你丢过就知道痛苦了。

在法律上不构成犯罪,因为金额不足。但是属于违法行为。

是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