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有没有权利对他人进行强制戒毒?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05:01:30
吸毒花自己的钱,不伤害他人,公安局有没有权利对他人进行强制戒毒?

可以,对于吸毒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进行行政处罚,同时对需要强制戒毒人员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强制其戒毒。
  《强制戒毒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强制戒毒,是指对吸食、注射毒品成瘾人员,在一定时期内通过行政措施对其强制进行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和法制教育、道德教育,使其戒除毒瘾。
  第三条 强制戒毒工作由公安机关主管。
  第五条 对需要送入强制戒毒所的吸食、注射毒品成瘾人员(以下简称戒毒人员)实施强制戒毒,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强制戒毒决定书应当于戒毒人员入所前交给本人。 强制戒毒决定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三日内通知戒毒人员家属、所在单位和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对吸毒者进行强制戒是公安局的职权,因此公安局有权利对他人进行强制戒毒!
  正因为你所说的”吸毒花自己的钱,不伤害他人”所以刑法才没有规定对吸毒进行刑法处罚!
  但吸毒的社会危害性却是明显的,如很多吸毒人员为了毒资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国务院第170号令 1995年1月12日实施)

  第一条 为了教育和帮助吸食、注射毒品成瘾人员戒毒,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强制戒毒,是指对吸食、注射毒品成瘾人员,在一定时期内通过行政措施对其强制进行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和法制教育、道德教育,使其戒除毒瘾。

  第三条 强制戒毒工作由公安机关主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部门、民政部门,应当配合同级机关做好强制戒毒工作。

  第四条 强制戒毒所的设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内实施强制戒毒的实际需要统一规划,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计划部门、财政部门,应当将强制戒毒所的基本建设投资和所需经费,列入本级基本建设计划和财政预算。

  第五条 对需要送入强制戒毒所的吸食、注射毒品成瘾人员(以下简称戒毒人员)实施强制戒毒,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强制戒毒决定书应当于戒毒人员入所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