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由受托方出还是由委托方出?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30 02:39:33

“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由受托方开具并经主管其退税的税务机关签章后,由受托方交给委托方。代理出口协议约定由受托方收汇核销,税务机关必须在外汇管理办完外汇核销手续后,方能签发“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并在“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上注明“收汇已核销”字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印制(财税字〔1995〕9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