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知识产权摩擦的原因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7:54:19

中国和日本之间的知识产权纠纷真可以说是按下葫芦起了瓢。关于DVD播放机的专利费之争刚刚落下帷幕,日本熊本县有关方面已经决定向日本海关申请禁止从中国进口涉嫌盗用了该县种苗栽培出来的蔺草。而且,这一事态很可能将扩大到豆类等其它农产品。中日之间的知识产权纠纷已经从工业品领域扩展到农产品领域。

熊本县状告中国榻榻米

据日本《朝日新闻》报道,熊本县有关方面最近发现,受到日本消费者青睐、十分畅销的部分中国产榻榻米中,使用了熊本县拥有知识产权、未经许可在中国非法栽培的蔺草。熊本县有关方面对这些榻榻米的蔺草进行了基因(DNA)鉴定,发现其基因与该县取得专利权的蔺草完全一致。因此,该县决定在本月内向日本海关提出申请,要求海关禁止从中国进口采用这种蔺草生产的榻榻米。

2001年,熊本县开发出了一种具有光泽的榻榻米用的蔺草,并于当年注册登记,申请了专利。使用这种蔺草编织的榻榻米十分滑溜,具有良好的手感和脚感,非常畅销。该县认为,这些蔺草很可能是有人将种苗偷偷带到中国,并在中国繁殖和栽培出来的。

如果海关受理了熊本县的申请,将在中国产榻榻米到达日本口岸时,对榻榻米的蔺草进行外型、外观以及基因等方面的检测,一旦发现是侵权产品,将采取没收和销毁等措施。这将是日本《种苗修改法》正式实施之后,首次对本国农产品知识产权采取的保护措施,这将对日本今后的农产品国际贸易产生重要影响。

何为《种苗修改法》

日本的《种苗修改法》是2003年7月8日正式实施的。修改重点是扩大了处罚范围和加大了处罚力度。首先是扩大处罚范围和对象。原来的法律只对非法繁殖、销售和进出口受保护种苗的企业和个人进行处罚,而不适用于购买种苗栽培,并销售收获物者。修改后的种苗法不仅要对繁殖和销售受保护种苗的团体或个人进行处罚,而且还把购买和栽培受保护种苗,销售和进出口其收获物的企业或个人也列为处罚对象。

其次,新种苗法加大了对侵权者的处罚力度。修改前的种苗法规定对侵权的个人可以判处3年以下徒刑或处以最高300万日元的罚款,对侵权的企业法人处以300万日元以下罚款。修改后的种苗法虽然对个人侵权者维持原来的处罚办法,但对法人企业的罚款最高可达1亿日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