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瞒着我,用了爸爸给我的钱。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9:10:19
我今年十五岁,7岁时爸爸妈妈离婚了,原因是我妈妈红杏出墙。前几年,爸爸给我的零用钱,我都给妈妈,叫她帮我存到银行。可现在我发现我妈妈把那些钱私自用掉了,并没有帮我存起来。我质问她,她却扯理由,说我爸爸不给她生活费。她的意思是说,把爸爸给我的零花钱当成爸爸给的生活费。可是那毕竟是属于我的零用钱,并不是她把那些钱当成什么就是什么啊。
我想请问各位,我妈妈这样,算不算是犯了诈骗罪?我委托她帮我把钱存到银行,她却把那些钱据为己有。我想知道她在法律上违反了什么,或者她是否构成了诈骗罪?
被骗金额3000元以上

总觉得母女之间,何必这样呢?
毕竟她是生你养你的人啊……

至于吗`
养你那么大容易么

钱比亲情,哪个重要?
以后你可能会赚很多钱,但母亲只有一个。至于她用了你的零用钱,你可以告诉她这些钱对你的重要性,比如说你有什么学习计划需要用钱,相信她不会置之不理的。
用感恩的心回报父母,而不是只想到维护自己的权益。这是中国,道德重于法律。

你吃 穿 用不花钱呀?没良心。

你可以告她,因为这是你爸爸给你的,她没有支配这笔钱的权利.
以后你上班了,对她好点,给她养老不就行了.
给她养老是你应该应分的,和这钱是没有关系的.

妈妈一定有他的苦衷,找个机会谈谈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