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人解答东西遗失,捡到人不还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7:55:52
这个问题有点严重,我刚买的MP4价值332元,刚买当晚就丢了......不过我知道拾主是谁,我是一个学生,拾主也是一个学生,而且都是高一学生。如果我们协商后他不归还怎么办????我有那架刚买的MP4的收据,包装盒,说明书,超市出据,MP4的USB接线,充电器,MP4样子和MP4中的歌曲,这可不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对了,此事有目击证人,但是估计都是占他那边的。我该怎么办???????急求懂法律解答(和老师说了,但他放在家里死都不带来了。。。。。)

我国民法通则有拾得遗失物应当归还失主的规定,而将地上的遗失物、遗忘物据为己有的行为,民法上称为“取得不当利益”。既然是“不当利益”,拾到者归还失主就是他的义务,而失主索取失物则是他的权利。

为防止拾得他人钱物而拒不归还,我国刑法设立了“侵占罪”,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他人的遗忘物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的行为,就构成侵占罪,要受到刑事处罚。犯侵占罪,一般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要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种事最好通过学校、老师解决,通过其它同学也可以处理好,没有必要大动干戈,这只是一件小事,毕竟还要在一起读书。
实在不行,可以正面通过学校找对方家长谈话。
再推一步,如果你认为有必要的话,只好去报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