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兵义务!请不要嫌分给的少,我真的很急!就当做回好事帮我看看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5 14:16:47
今年参加征兵体检,结果被淘汰。原因是左肩有一块胎记~(咖啡色手掌大小,穿短袖完全遮住)。
可是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上

外科
第八条 着短装身体裸露部位!刺有!“点、字、图案”,直径超过2cm(其他部位直径超过3cm)或虽经手术处理仍留有明显文身瘢痕,影响军容,不合格。
少数民族地区纯属民族风俗习惯的文身,着短装不明显影响军容,合格。

但是胎记不属于刺青和文身,也被淘汰了~这样是不是违反规定.太严格了。
体检的医生是不是剥夺了我参军的义务权利?
能不能告他或怎么样?
我不懂法律,请学过法律的人帮帮我~

这个跟法律没有什么关系的,
现在想当兵的人太多了,
很多都是凭关系和走后门的,
还有就是优中选优,
象你这样虽然没有相关的禁止性规定,
但在有很多备选人的情况下被淘汰是正常的。
你也不要多想什么,
成材之路多种多样,
不一定非要进部队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