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产是否可以永久使用,是否受土地使用权证的时间约束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11:28:51
我现在所购房产已经取得正规的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但不知怎么回事,土地使用权到2023年截止.这到底是哪一个环节有问题
如果说像我所说的这种情况土地使用权证只有二十年没有问题,那么为什么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小区土地使用权证都是七十年呢?难道说办七十年证的那些开发商是傻瓜?一些大的楼盘少交五十年的土地出让金可不是一笔小数目呢?能省的谁不知道省啊!

其实没有哪个环节出问题.
因为我国土地属国有,开发商如果想开发房屋必要先要将国有土地办理出让手续,而国家对土地的出让年限是有规定的.
下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中的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也就是说,土地出让年限最高也只有70年.因此,你的土地证使用权到2023年是没有问题的啊.

至于很多人谈论到的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何处理是否续期的问题,现在国家还没有作出明确规定.
下面是最近一次物权法草案(尚在讨论中,还未生效)中关于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的相关问题的意见.
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是否需要支付相关费用的问题,关系到广大居民切身利益。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第六次审议的物权法草案取消了以前草案中的有关需要支付费用的规定。

关于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续期问题,草案五次审议稿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支付土地使用费 。续期的期限、土地使用费支付的标准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审议过程中,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自动续期”的规定普遍表示赞成。同时,有的常委会委员提出,住宅建设用地续期后住户还要支付土地使用费,这样规定是否合适,建议进一步研究。

住宅建设用地续期后是否支付土地使用费的问题,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研究认为,这一问题需慎重对待,目前以不作规定为宜。届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再作慎重研究。因此,建议删去土地使用费的规定。

而对于非住宅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续期问题,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将草案五次审议稿有关规定修改为:“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正因如此,你不必太介意土地使用期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