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前买房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1:41:50
我和女朋友结婚前共同买的房,我们没有结婚。房子首付她家给了10万,我家给了7万,有各自开发商的pos机发票。但是购房合同写的她的名字,我们还贷款30万,贷款合同上写的是两人共同借贷的名字,实际上贷款月供都是我付的。现在房子已经升值10万了,我想问如果将来我和女友如果真的分手了,是不是她可以把房子据为己有,赶走我,只是给我7万,我保存有我的首付7万,pos机发票,以及共同贷款合同复印件.
她爸不同意公证

应该说没结婚的情况下,17万首期是你女友个人的,升值部分和还款都是你女友的,你那部分可以视为你赠与给她,因为你明知房产证是她个人名字的。如果结婚了的话,婚后那天开始之后付出部分才是属于双方的。

例子:
律师,你好.请教一个问题,如果婚前购买一30几万商品房,商品房买卖合同上是男方(本人)名字,本人父母交10几万首期,有银行票据为证,开发商开的收据写本人名字,其他款按揭,后又提前还一部分款,有银行票据为证,余下十万元留待以后按揭,请问如果以后结婚,婚前该房产以本人名义付款部分是否全归本人个人所有,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该房产升值以后,比如升到50几万,个人占有和共同占有的份额如何划分?请求律师的专业解答,多谢.

律师回复

婚前财产属个人财产,婚后支付按揭部分的款项属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以后该房产升值,可按该比例划分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

还没结婚是吧?
最安全的办法是双方书面协议明确一下出资份额及对财产的所有权共有情况,是否公证不是必须的。否则,不排除实践中你一无所得的可能。
因为房子在对方名下,你主张分割要你提供证据,而如果没有协议,你手中的证据还不能说绝对能证明什么,类似的事情发生过。

房子归你女友,法律是讲证据,何况你们还未婚,财产不受法律保护,贷款合同上写的是你们两人共同的名字,你还贷有确切的票据表明是你还的房贷吗?如果没有就没有证据证明是你一个人还的贷款,所以,如果你们真的分手了,房子归你女友所有,因为购房合同上是她的名字。pos机发票并不能证明是你付的贷款。

现在就有这个考虑,从感情上分析,你确定要和她结婚吗?

财产公证,100多人民币手续费就能搞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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